访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今年东盟经济呈复苏态势******
中新社北京12月6日电 题:访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今年东盟经济呈复苏态势
作者 刘文文
近三年来,比邻而居的中国与东盟互为最大贸易伙伴和重要的投资合作伙伴。2022年终将至,东盟今年经济形势如何?中国与东盟贸易情况如何?中新社近日就此采访了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主席、中国首席东盟商务专家许宁宁。
谈及今年东盟地区经济总体形势,他表示,东盟地区经济增长率2020年是-3.2%,2021年为3.0%,预计今明两年将达4.9%和5.2%。预计今年东盟十国中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经济增速位于前列。
先说越南,许宁宁提到,越南政府预测今年越南经济将增长8%。第三季度,越南GDP增速超出预期,同比增长13.67%,使前9月GDP增速达到8.83%。
前11月,越南宏观经济保持平稳,核心通胀率控制在既定目标4%以下。前11月,越南货物贸易达6738.2亿美元,同比增长11.8%。从国别看,中国是越南最大的进口国,美国是越南最大的出口国。
他还透露,越南是东盟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最多的国家之一,仅次于新加坡。目前,越南参加了15项自由贸易协定,为越南经济复苏创造了有利条件。
再说菲律宾,许宁宁介绍,第三季度菲律宾经济增速快于预期,增长7.6%;前9月,增长7.7%。预计全年将超过菲律宾政府6.5-7.5%的年度增长目标。
但他也提醒,尽管第三季度的经济表现好于预期,菲律宾仍面临通胀飙升和利率上升的不利因素,10月份通胀率达到7.7%,为14年来最高。
提到马来西亚,许宁宁介绍,第三季度经济增长14.2%,前9个月同比经济增长9.36%,经济增长主要推动力是私人消费和投资增长、大量出口和有利的基数效应。预计今年全年马来西亚经济增长将达7%。
谈及中国与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的贸易情况时,他说,前10月,中国与越南贸易增长3.5%,中国与菲律宾贸易增长10.0%,中国与马来西亚贸易增长20.1%。
以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为代表,目前,东盟呈现经济复苏态势,成为全球经济中的稳定地区。然而,当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受阻不畅、全球及区域通胀压力加大、能源危机和粮食危机等多重负面因素叠加影响的形势,使得具外向型特点的东盟经济面临着严峻考验。
许宁宁进一步说,为此,东盟正在着力推进共同体建设,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提升有关多边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开放水平,开创数字经济、绿色经济新增长空间,深化与对话伙伴合作。
他强调,东盟地区在中国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双循环”经济发展对外循环中具有重要的位置。当前,中国与东盟各国正在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设中推进经济合作,携手发展。(完)
报告显示:超六成受访者认为应强制企业公开算法******
光明网讯(记者 李政葳)“当前,国内对于算法治理的基本思路和框架都是清晰的,而分级分类精准治理的模式应当可以解决如何落实的问题。”在日前举办的“2022啄木鸟数据治理论坛”上,谈及算法治理的现状,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副院长、人工智能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梁正表示,算法分级分类本身不是目标,而是要针对不同风险场景配备不同监管规则。
论坛由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联合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人工智能治理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主办。其间,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发布《算法应用与治理观察报告》《个人信息安全年度报告》《平台经济反垄断观察报告》。
记者了解到,《算法应用与治理观察报告(2022)》,梳理了国内外的多项法规,结合热点事件及应用场景呈现了算法治理现状,并发布千份算法治理调查问卷了解公众对算法公开和算法治理的了解程度和基本态度,最后基于多方调查分析,给出了当前算法趋势观察以及未来治理方向建议。
报告发现,目前国内算法治理仍处于早期探索阶段,企业的算法公开主要依靠官方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或在舆情事件发生之后。调查问卷结果显示,近半受访者承认算法让自己的使用体验更好,但仅一成受访者认为企业算法公开做得很好,逾六成的受访者称曾遭遇“大数据杀熟”;超过六成的受访者认为应该强制企业公开算法。
“在数据、算法方面治理政策进展显著,在平台与应用方面的政策和落地尚需加紧。”中国科学院人工智能伦理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委会委员曾毅认为,目前人工智能伦理有三个相当紧迫的问题需要被正视:首先,人工智能应当被适度使用;其次,目前人工智能服务知情同意落地艰难,被迫知情同意普遍存在;最后,目前用户数据的授权撤销在人工智能服务中存在巨大挑战,需要监管和更高层的网络服务提供方联合提出更合理的政策与解决方案。
针对日前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张凌寒表示,从算法治理角度来说,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与之前的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的思路有所不同,前者采用了一种“三位一体由的数据与技术规范。
具体来讲,由于深度合成技术的门槛较高,技术支持者也被纳入了监管范围内。比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提供智能对话、合成人声、人脸生成、沉浸式拟真场景等服务,应当进行显著标识,这就将更重的责任落在了服务提供者身上。
中国社科院科技和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段伟文提到,算法治理需要构建可信任的算法认知,而这需要产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产业要努力提升算法精准性、透明度,减少偏见,减少歧视;消费者则需要提高数字素养,提升算法意识,加强在人机互动中自主性、控制感和协同意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